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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美国临床肿瘤学会IV期非小细胞肺癌化疗的临床实践指南更新

发布时间:2014-05-20 09:25 类别:呼吸系统疾病 标签:患者 治疗 毒性 紫杉醇 长春 推荐 贝伐单抗 顺铂 厄洛替尼 卡铂 来源:丁香园

本文旨在为IV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治疗提供更新版推荐。本文资料检索源自2002年以来公布的相关随机试验文献。此指南范围限于化疗与生物治疗。更新委员会对这些文献进行了总结并提供了推荐更新。162篇文献符合标准被纳入参考。本推荐基于可改善总生存期的治疗方法。仅改善无进展生存期的治疗方法推动了对毒性及生存质量的监测。对于体力状态评分为0分或1分患者的一线治疗,可推荐以铂类为基础的细胞毒性药物的两药联用。对铂类治疗有禁忌的患者,可采用非铂类细胞毒性两药联合。对于体力状态评分为2分的患者,单一细胞毒性药物即可。对于疾病进展或经过4个周期的治疗仍对治疗无反应的患者,应停止一线细胞毒性化疗。即使在6个周期后患者对治疗仍有反应,亦应停止两药细胞毒性化疗。对于伴有明确的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pidermal growth factor receptor, EGFR)突变的患者,可推荐一线采用吉非替尼治疗;对于EGFR突变为阴性或不明确的患者,细胞毒性化疗更佳。除具有特定临床特征的患者外,可推荐贝伐单抗与卡铂-紫杉醇联用。对于通过免疫组化证实EGFR阳性的肿瘤患者,可推荐西妥昔单抗与顺铂-长春瑞滨联用。多西紫杉醇、厄洛替尼、吉非替尼或培美曲塞被推荐作为二线治疗。对于未曾接受过厄洛替尼或吉非替尼治疗的患者,可推荐厄洛替尼作为三线治疗。现有数据不足以推荐常规三线采用细胞毒性药物。已有的证据也不足以推荐常规应用分子标记物选择化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