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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链球菌性疾病相关疫苗应用技术指南(2012版)

发布时间:2014-05-20 09:25 类别:呼吸系统疾病 标签:接种 肺炎 性疾病 链球菌 来源:中华流行病学杂志

一、前言

肺炎链球菌性疾病(pneumococcal disease)一直是全球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肺炎链球菌(Streptococcus pneumoniae),又称肺炎(双)球菌(Pneumococcus),是导致婴幼儿肺炎、菌血症、脑膜炎等严重疾病的主要因素,也是引起鼻窦炎和急性中耳炎最常见的病因。据世界卫生组织(WHO)估算,2008年全球约有880万名5岁以下儿童死亡,其中约47.6万名死于肺炎链球菌感染。肺炎链球菌也是导致我国儿童和老年人发病和死亡的重要病原体。为了提高对肺炎链球菌性疾病的重视,积极推进预防控制工作,降低中国儿童和老年人的疾病负担,中华预防医学会组织有关专家,综合国内外研究最新进展,联合制定并发布《肺炎链球菌性疾病相关疫苗应用技术指南(2012版)》。

本指南是在2009年发布的《儿童肺炎链球菌性疾病防治技术指南》基础上,将防治对象扩大到成人和老人,更新了肺炎链球菌性疾病的流行病学和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证据,基于证据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肺炎链球菌结合疫苗(pneumococcal conjugate vaccinePCV)和肺炎链球菌多糖疫苗(pneumococcal polysaccharides vaccinePPV)个体应用的专家建议。所引用的证据主要来自于近期国内外核心期刊中发表的相关文献和WHO、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CDC)、美国免疫实施顾问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 on Immunization PracticesACIP)等权威机构关于该疾病的相关文件。2012版指南侧重于肺炎链球菌性疾病的疫苗预防,而其他预防和控制措施,如恰当的病例管理、促进婴幼儿母乳喂养、减少吸烟和室内空气污染、积极防治营养性疾病、居室通风等,已在2009版指南中有阐述,本指南不再赘述。

本指南适用对象包括与肺炎链球菌性疾病预防相关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工作人员,预防接种点的接种人员,各级医疗机构儿科、内科、感染科等医务人员以及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卫生保健人员。根据肺炎链球菌性疾病的国内外研究进展,本指南今后将不断更新和完善。

1 未按标准免疫程序接种PCV7的补充接种程序

注:a12个月以下儿童2剂间最少间隔4周,12个月及以上儿童2剂间至少间隔8周;b不完整接种是指接种过PCV7,但不符合标准免疫程序,也未按照本表内3-67-1112-23月龄推荐接种方案接种PCV7的任何接种方式;c基础疾病列表参见本指南“三、肺炎链球菌致病的危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