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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静瑜两会提案:为脑死亡立法

发布时间:2017-03-07 07:49 类别:医学话题 标签:提案 来源:环球医学

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兼胸外科主任陈静瑜在京参加全国两会的间隙,由于突发状态,做了两场与时间赛跑的肺移植手术。 建立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正是陈静瑜在2015年两会上提出的议案,而正是由于他的议案,2016年5月,国家卫计委、交通运输部、民航总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给这次器官带来保障。

在今年两会上,陈静瑜对记者表示, 脑死亡 概念已被全世界医学界广泛接受,且美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发达国家已经先后立法,承认被确诊为脑死亡就是人的死亡,其社会功能就此终止。他建议,我国也应该从法律上给予脑死亡认可,因为科学地界定一个人的死亡时间在医学与司法实践中均具有重大意义。

据统计,2016年,全国完成捐献4080例,捐献大器官11296个,比2015年提高近50%,每百万人口年捐献率已达2.98。 这些数据说明,脑死亡立法在我国是有群众基础的。 陈静瑜认为,采用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有利于提高器官移植的数量和质量。因为脑死亡者仍有残余心跳,各脏器血液供应得以维持,所以在及时施行人工呼吸和给氧条件下,各脏器组织不会像心死者那样发生缺血、缺氧。作为供体,这些脏器组织有较强的活力,为移植成功提供了先决条件。可以预期,在脑死亡立法以后,更多需要器官移植的垂危病人能获得重生机会。

陈静瑜表示,为脑死亡立法,这不单是为了器官移植,也是对死者的尊重。脑死亡以后,病人没有自主呼吸了,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心跳。虽然心跳可以维持很长时间,但这个过程浪费了很多医疗资源,其实没有任何治疗价值,也极大地增加了病人家庭的经济负担。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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