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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职称考试将长期记入诚信档案

发布时间:2017-03-24 08:42 类别:医学话题 标签:冒名顶替 来源:环球医学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最新版的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2017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对于2011年3月15日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新版规定有哪些改变呢,新规定是更严了还是宽松了?

1、新版《规定》新增加了(1)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2)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2、旧版《规定》对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处罚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新版《规定》的处罚则为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3、旧版《规定》指出,对于以下违规行为(1)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2)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3)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4)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给予的处罚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而新版《规定》则给出的处罚为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处罚加重。

4、旧版《规定》对于(1)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2)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给予的处罚为2年内不得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但新版《规定》给出的处罚更重,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5、新版《规定》新增加要将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总体可见,新的《规定》更注重对违规行为的诚信档案纪录,标志着诚信社会的即将到来。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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