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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隆胸失败 两医生犯医疗事故罪获刑

发布时间:2017-04-15 09:44 类别:医学话题 标签:医疗事故 来源:环球医学

如今的整形市场,怎一个乱字了得!为了美,不少女性可谓是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为了胸部更加丰满,沈阳一位女士选择到美容整形诊所接受隆胸手术,结果该诊所违反规定,为其实施了注射 英捷尔法勒 亲水性聚丙烯酰胺凝胶的丰胸手术,结果导致其双侧乳房均受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 为此,两位医务人员因犯医疗事故罪,分别获刑。

英捷尔法勒,化学名叫聚丙烯酰胺,在1997年引入中国,应用于注射隆胸,曾风靡大江南北。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越来越多女性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不得不取出体内的英捷尔法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4年禁止了 英捷尔法勒 的使用,后又在2006年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的通告》(国食药监械[2006]179号),全面禁止聚丙烯酰胺水凝胶的使用。

该医疗事件的司法鉴定显示:医方医疗行为存在违规;患者目前状况及其损害后果与医方医疗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患方双侧乳房隆乳术后感染致双侧乳房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的后果应为重伤二级。本例构成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

2014年7月1日,被害人与被告人隋某某、韩某某双方自愿达成补偿协议,两人一次性补偿患者共计43万元,一次性了结因丰胸发生的医疗纠纷,放弃追究隋某某、韩某某民事、刑事责任的权利。

据悉,案发后被告人韩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应从轻处罚。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隋某某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被告人韩某某犯医疗事故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隋某某和患方选择上诉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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