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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师可酌情跨科开处方 您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7-04-22 08:32 类别:医学话题 标签:酌情 来源:环球医学

最近北京医改备受关注。日前,北京市卫计委针对部分慢病患者反映的大医院跨科室开药不方便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其中规定,对连续治疗、病情无进展且不需要调整治疗方案的患者,专科医生可根据其病情需要代开其它专科药物。对此您怎么看?

北京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解释说,跨科室开药的确存在一定的用药风险,但患者在就医过程中又确实有这样的需求,因此,经过多轮验证和讨论,市卫计委出台了上述规定。按照新规定,专科医师开具非本专业疾病诊疗处方时,应该具备三个条件:其一,医师诊疗活动应以本专业疾病为主,根据病情需要代开其它专科药物为辅,并做好病历记录;其二,院内信息系统可查看其它专科医师对患者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案的记录;其三,代开其他专科的处方应属于目前该疾病治疗过程的一部分,即为连续治疗,病情无进展,不需要调整包括药品、剂量、时间在内的治疗方案。

此外,在一个诊疗单元内完成的各项化验检查,患者持报告结果请接诊医生解读的不再收取医事服务费。但这种只看化验结果的情况下,医生是无法开出医嘱的,如果看完化验结果后还需制定治疗方案、开出医嘱,那么患者还需再挂号。

专科医师可酌情跨科开处方,一方面确实解决了部分患者为开药而不断挂号跑腿的问题。但专科医师跨科开处方还需谨慎,不能仅凭患者口述。患者的病情是不断变化的,既往的药物对已经变化的病情是否有效也是一个大问题。事实上,就算是高血压这类疾病,在治疗过程中也会有很多变化,有可能会出现高脂血症、糖尿病等。如果导致血压变化的因素改变了,或者患者对这种药物敏感了,可能就需要换药。

对此,您怎么看?


(环球医学编辑:常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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