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4-18 08:21 类别:医学话题 标签:北京 来源:环球医学
北京医改自4月8日启动以来,备受各方关注。医改一周后,北京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和市人社局对医疗价格的调整进行了补充说明:自4月15日起,5项医疗项目价格执行最新标准!都是哪5项内容呢,是涨是跌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明确 护士上门服务 价格
此前的价格调整项目表中并未明确 护士上门服务 的价格,此次进行了补充。通知明确,主管护师上门服务费为20元/次,护师、护士为10元/次。 护士上门服务 费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均为丙类。
2、CT:第二期起加收不超过40元
对于CT增强扫描后需要进行多期扫描的收费,通知中明确,按照第二期起加收不超过40元的标准收取,且无论多少期扫描,仅能加收一次。
CT三维成像项目则不再执行多期扫描加收政策。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则按照此前价格调整目录,维持不变。
3、PET/CT:无需头部显像5500元/次
按照新的价格目录, PET肿瘤全身断层显像 和 PET/CT肿瘤全身显像 项目已调整为7000元/次。
通知进一步明确,7000元/次应包含头部显像;无需进行头部显像的,应按照5500元/次收取。基本的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均为丙类。
4、 肠管置管术 按照 胃管置管术 的新价格收费
通知明确, 肠管置管术 要按照此次价格改革目录中的 胃管置管术 的新价格收取,计价单位等内容也同样参照 胃管置管术 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同为 胃管置管术 。
5、专项护理:门、急诊按 次 计价
第五个明确的是专项护理项目。要求计价单位为 日 的专项护理项目在门、急诊操作时,按照 次 来计价,但急诊留观仍按 日 计价,价格标准不变,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报销类别维持不变。
(环球医学编辑:贾朝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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