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多次非法行医被罚仍不收手 最终获刑八个月
发布时间:2021-05-30 16:35 类别:医学话题 标签: 来源:环球医学网
虽然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某种程度上遏制了非法行医行为,但无证行医仍是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疾”。此前,浙江省温岭市卫生健康局接到举报称,石塘镇某村有人在无证行医,要求查处。随后,卫生执法人员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非法行医地点。
男子多次非法行医被罚仍不收手 最终获刑八个月
据报道,当5名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一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治疗,而所谓的医生正是两次因非法行医被行政处罚且第三次因非法行医被判缓刑的翁某某。
2019年11月20日,翁某某在证人证言、物证、书证等证据面前对非法行医一事供认不讳。2019年11月20日,翁某某非医师行医一案调查终结。
2019年11月21日,温岭市卫生健康局向温岭市公安局移交此案。
2020年12月1日,翁某某因涉嫌犯非法行医罪被温岭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0年12月7日,翁某某因犯非法行医罪被温岭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无证行医无异于草菅人命
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中医药局《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对此都有明文规定:依法行医的医生,不仅要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而且还要经过依法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同时还必须在合法的医疗机构、按照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医疗活动。对于村医而言,应当向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后,继续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5种情形是: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其还规定,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构成了《刑法》中的非法行医罪。
上述案例中,翁某某在数次处罚后不思悔改,继续非法行医,最后难逃法网恢恢。
术业有专攻,医学是一门专业性很强的学科,不是一朝一夕能学会。无证行医人员没有相应资质,往往会贻误病情,甚至危及患者生命,可以说,无证行医无异于草菅人命。
根治“顽疾”需多管齐下
事实上,对于频频出现的非法行医现象,多地医疗卫生部门联合公安部门,多次开展了非法行医集中整治等专项行动。但因非法行医人员的隐蔽性、流动性较强,不少无证医生与执法部门打起了游击战。尤其农村地区,无证行医成老问题:屡打不绝、死灰复燃。
为何非法行医难以根治,久治不绝?一位从医30多年的老医生倒出“苦衷”:对于一些地广人稀的地方,群众对医疗的需求量旺盛,一些非法行医活动多处在居民聚集区的背街小巷,距离群众近、就诊方便、药价低廉,吸引不少患者。
因此,解决无证行医问题需“多管齐下”,“打防结合”。非法行医人员打起游击战,执法部门就要打起持久战。
首先,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医护人员培养,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
其次,老百姓对去正规医疗机构就医的意识相对薄弱。下一步将加强宣传工作,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择医。
医疗卫生部门要将预防放在打击之前,同时群众需要提高就医时的自我保护意识,从根源上断绝非法行医机构的生存土壤。
最后,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惩罚力度,比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规定,对非法行医行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新出台的《基本医疗法》第九十九条,将非法行医行为处罚起步提高到5万元,最高处以违法所得二十倍的罚款。这对无证行医者更是极大的威慑。
如此一来,让非法行医、无证行医无处遁形,才能根治“顽疾”。
(环球医学编辑:余霞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