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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治远:房间隔缺损合并心房颤动的处理策略

发布时间:2017-03-08 08:19 类别:医学前沿资讯 标签:心房 缺损 来源:未知

 房间隔缺损(Atrial septal defect,ASD)是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之一。其中,ASD合并心房颤动(Atrial fibrillation,AF)最为常见,多发生于40岁以上的ASD患者。心房扩大;心房壁间质纤维化,心房发生解剖结构重构;心房电重构,心房颤动。


 房间隔缺损(Atrial septal defect,ASD)是常见的先天性心脏病之一。其中,ASD合并心房颤动(Atrial fibrillation,AF)最为常见,多发生于40岁以上的ASD患者。Fause Attie等报告年龄 40岁人群的发生率为21.3%(101/473);秦永文团队报告年龄 40岁人群的发生率为21.8%(63/289);朱鲜阳团队报告年龄9~79岁人群的发生率为2.8%(20/725)。ASD合并心房颤动的发生机理为ASD左向右分流,心房扩大;心房壁间质纤维化,心房发生解剖结构重构;心房电重构,心房颤动。

 ASD合并心房颤动传统的治疗策略包括以下四种:第一,只处理ASD,不处理房颤。可通过ASD封堵术或ASD外科修补术达到此目的。

 第二,控制发作或控制心室率。对于房颤急性发作、心室率过快者,静脉给药(胺碘酮150 mg或心律平35 mg);房颤持续发作、一般情况尚可者,口服胺碘酮(0.2 g/次,一周tid,二周bid,三周后qd)或者口服 受体阻滞剂等。

 第三,进行抗凝治疗,口服传统抗凝药物华法林。据相关荟萃研究显示,华法林可降低房颤患者卒中的发生风险高达64%。然而,抗凝药物华法林的特点在于抑制维生素K参与的凝血因子Ⅱ、Ⅶ、Ⅸ、Ⅹ在肝脏合成,即只有将Ⅱ、Ⅶ、Ⅸ、Ⅹ全部抑制后才能发挥充分抗凝作用。另外,作用发挥及停药后作用消失均较慢。因此,最大疗效多于连续服药4~5天后达到;停药5~7天后其抗凝作用才完全消失。同时,需要监测INR值(目标值2.0~3.0);用药率低、达标率低;治疗窗窄、有出血风险;依从性差,长期随访、约60%不能继续坚持服用。因此,新型口服抗凝药(NOACs)应运而生。不同于华法林作用于多个凝血因子,NOACs仅抑制某一个凝血因子,其中最重要的两个靶点分别为Ⅹa和Ⅱa。目前,NOACs主要指新研发上市的口服直接Ⅹa因子抑制剂和Ⅱa因子抑制剂。前者包括利伐沙班、阿哌沙班、依度沙班(国内未上市)等,后者包括达比加群。NOACs用于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临床研究的结果显示,NOACs在预防房颤缺血性卒中和出血性卒中方面优于华法林。此外,与华法林相比较而言,NOACs优势在于半衰期短、起效快、失效快;固定剂量;无需常规检测凝血;颅内出血并发症减少;药物、食物相互作用很少。但是,NOACs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比如,半衰期短,药物依从性要求高;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需要调整剂量;缺少常用的方法评估抗凝强度;胃肠道出血危险略增加;无特异性拮抗剂;价格较高。

 第四,同期行ASD封堵术与导管消融术。由于在三维标测下导管消融技术日益成熟,阵发性房颤成功率较高,持续性房颤成功率为50%左右。另外,ASD合并房颤导管消融术主要针对的是伴阵发性房颤、有导管消融术及ASD封堵术指征的患者。从顺序上来说,应先进行导管消融术、后行ASD封堵术。此策略不足之处在于:ASD伴房颤患者多数心房已扩大,导管消融术效果差;ASD封堵术后房颤复发无法再次行导管消融术;仍有血栓栓塞发生风险,需要长期抗凝。

二、ASD合并心房颤动的最佳处理策略

 由于上述四种传统治疗策略并不能既解决ASD的问题,又解决房颤血栓栓塞问题。这对于临床是一个挑战。而同期行ASD封堵术与左心耳封堵术则是一个好的治疗选择。左心耳封堵术可隔离血栓源预防,已成为预防房颤卒中的新方法。

 比如,PROTECT-AF试验为左心耳封堵预防卒中的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试验。欧美59个研究中心参加,共纳入707例房颤患者(左心耳封堵组463例,华法林组244例)。主要有效终点事件为:缺血或出血性卒中、心血管死亡、体循环栓塞。临床试验结果表明,左心耳封堵器植入成功率达91%;随访2.3年,左心耳封堵组降低卒中相对风险为29%。

 因此,左心耳封堵术在预防房颤卒中的疗效不劣于华法林。另外,PROTECT-AF试验延长随访时间至3.8年,结果显示左心耳封堵预防房颤卒中效果优于华法林。这表明随访时间越长,左心耳封堵术临床获益越明显。

 一项前瞻性研究 PREVAIL研究为左心耳封堵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供了进一步的信息,确证PROTECTAF试验中的有效性结论。PREVAIL研究的手术安全性较PROTECT-AF研究大大提高,达到了预先设定的主要终点标准(不良事件率2.2%,低于预先设定的2.67%)。疗效终点一(18个月时不良事件或死亡):虽未达到预先设定的终点标准,但与PROTECT-AF研究数据相似;疗效终点二(7天后随机至18个月间不良事件):不良事件率0.0253/100患者年(低于预先设定的0.0275)。因此,左心耳封堵术可以代替口服抗凝药。

 此外,一项前瞻性、单组、多中心的EWOLUTION欧洲注册研究,主要分析包括左心耳封堵器植入过程的安全性及成功率,术后2年的出血事件、卒中及死亡发生的概率及医疗安全组的判定。研究结果显示,植入成功率高达98.5%(1004/1019);完全堵闭达91.4%;随访30天,严重不良事件发生率为2.7%。这说明随着术者手术经验的增加,器械植入成功率已达到98.5%。可喜的是,12月后停用华法林比例已超过99%。换言之,最新的EWOLUTION注册研究充分证明了该术式的安全性。

 2012年欧洲房颤管理指南指出,高卒中风险、长期抗凝存在禁忌的房颤患者行经皮左心耳封堵术列为Ⅱb类适应证(证据水平B);对接受开胸术的房颤患者,术中同时切除左心耳也以Ⅱb类适应证进行推荐(证据水平C)。2014年美国卒中二级预防指南也将左心耳封堵术推荐为Ⅱb类适应证。而2014年美国的房颤管理指南中并没有对左心耳封堵术进行推荐,可能是认为循证医学证据不够。2016年ESC房颤管理指南中,特别建议左心耳封堵术使用在有卒中风险、但有长时间抗凝禁忌证的患者(比如,既往有危及生命的出血但无可纠正的出血因素),此为Ⅱb类推荐(证据水平B)。这也提示我们,在临床上应用左心耳封堵术时需要谨慎对待。

三、同期行ASD封堵术与左心耳封堵术

 ASD封堵术与左心耳封堵术能否同期治疗始终是临床关注的要点。事实上,ASD封堵术与左心耳封堵术的临床效果已被初步证明。宋治远教授所在中心对12例患者同期进行了ASD封堵术与左心耳封堵术,均获成功(1例双控型ASD)。患者平均年龄60.2 12.2岁,房颤持续时间3.1 1.7年,ASD平均直径17.5 7.8 mm,TEE测得左心耳最大开口直径21.3 3.5 mm,最大深径28.2 2.4 mm。

四、小 结

 宋治远教授在会上分享了同期行ASD与左心耳封堵术的个人体会。首先,要确定有ASD封堵术适应证。其次,先行左心耳封堵术,再行ASD封堵术。再者,虽不需穿刺房间隔,但对左心耳封堵器放置要求更高。另外,行ASD封堵术时切忌影响左心耳封堵器。最后,术后需加强抗凝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