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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这些,远离妊娠期糖尿病!

发布时间:2017-05-09 08:59 类别:医学前沿资讯 标签:糖尿病 远离 来源:未知

 胎盘形成以后,逐渐分泌较多的胎盘生乳素,并随妊娠周数增加而升高,妊娠30周以后达到高峰,这种激素能够抵抗人体内的胰岛素,加上孕妇体内分泌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等也都能够对抗胰岛素,如果孕妇胰岛素功能本来就不足,就容易发生糖尿病。
 胎盘形成以后,逐渐分泌较多的胎盘生乳素,并随妊娠周数增加而升高,妊娠30周以后达到高峰,这种激素能够抵抗人体内的胰岛素,加上孕妇体内分泌的肾上腺皮质激素等也都能够对抗胰岛素,如果孕妇胰岛素功能本来就不足,就容易发生糖尿病。

 临床表现是什么?

 1. 典型症状:三多一少(多饮、多食、多尿和体重减轻)。妊娠期间还可以出现外阴瘙痒、及外阴念珠菌感染,症状重时出现酮症酸中毒伴昏迷;

 2. 妊娠期糖耐量异常:无三多一少症状。早孕时妊娠剧吐,或有念珠菌感染史,空腹血糖检查发现异常或尿糖阳性,糖尿病家族史,或不良生育史及本次妊娠过程异常而进行糖耐量试验发现。

 可以做的检查有什么?

 1. 尿糖测定:妊娠期肾糖域降低,血糖正常时也可出现糖尿,属生理性,多在大量排出尿糖应考虑糖尿病可能,需进一步做空腹血糖测定及糖耐量试验,且排除肾性糖尿;

 2. 血糖测定:正常孕妇血糖值一般低于正常,很少超过5.6mmol/L。空腹血糖值一般为3.6-4.8mmol/L。除孕前已经诊断的糖尿病以外,妊娠期糖尿病大多发生在妊娠晚期,大多数患者无任何症状和体征,空腹血糖多正常,因此极易造成漏诊;

 3. 一步诊断法:其诊断界值为空腹血糖水平5.1mmol/L, 妊娠24-28周口服75g葡萄糖,服糖后1h血糖10.0mmol/L、2h血糖8.5mmol/L,血糖值超过上述任一指标即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温馨提示:糖筛时间以24-28孕周为宜。

 如何作出诊断?

 1. 具有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和临床症状。孕妇患糖尿病的高危因素有:(1)既往有流产、胎死宫内、畸胎、巨大儿、新生儿不明原因死亡史等;(2)肥胖(体重指数 0.24);(3)既往有糖尿病史(伴发于口服避孕药或妊娠);(4)有糖尿病家族史;(5)此次妊娠反复发作真菌性阴道炎史;(6)本次妊娠间断两次发现糖尿;(7)年龄 (8)妊娠次数 3次。

 2. 糖耐量试验异常:即空腹血糖水平界值为5.1mmol/L,口服75g葡萄糖后1、2小时,血糖界值分别为为10.0mmol/L、8.5mmol/L,血糖值超过上述任一标准则可诊断为GDM。

 治疗原则

 1. 饮食疗法:GDM中85%仅用饮食疗法即可达到治疗目的,亦即血糖控制到理想水平。原则:少食多餐、食用富含纤维素、各种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食物。食物品种应以蔬菜、豆制品、瘦肉、鱼、蛋、奶为主;

 2. 胰岛素治疗:妊娠合并糖尿病饮食治疗后一周内出现3次以上空腹105mg/dl 或餐后2小时 120 mg/dl宜用胰岛素治疗,使用胰岛素治疗期间应严密监测血糖,越控制理想也越容易发生低血糖,对母子同样有危险性,夜间发生机会多,必须在睡前加小吃;

 3. 分娩时机和方式:分娩时机取决于血糖控制、有无合并症。如病情控制理想、胎儿发育正常可等待至足月分娩,但不应超过预产期。一般孕39周入院,作分娩前准备;

 4. 产后处理:产后应定期监测血糖。产前使用胰岛素者通常减低到产前1/2-1/3或不用。但仍需饮食控制。喂奶者需要每天增加碳水化合物50克左右;

 5. 妊娠合并糖尿病产妇提倡母乳喂养。哺乳可减少胰岛素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