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5-26 08:04 类别:医学前沿资讯 标签:江苏 床位 来源:未知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苏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7~2020年)》明确,该省将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和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公立医院,规划建设苏南、苏中、苏北区域性医疗中心,并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床位规模。
《规划》提出,江苏将依据区域常住人口数,在省级区域划分片区,每1000万人口规划设置1家~2家省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中医类医院);在地市级区域,每100万人口~200万人口设置1家~2家市办综合性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等中医类医院),服务半径一般为50公里左右;在县级区域,原则上设置1家县办综合医院和1家县办中医类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 《规划》要求,动态调整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凡是医院病床使用率低于95%,平均住院日高于同类医院平均水平20%,疑难重症患者比例及手术难度低于平均水平,床护比、医护比配置不达标的,均不允许增加床位。该省将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模的不合理增长,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县办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以500张左右为宜,50万人口以上的县可适当增加,100万人口以上的县原则上不超过1000张;市办综合性医院单体规模床位数一般以800张左右为宜,500万人口以上的地市可适当增加,原则上不超过1200张;省办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床位数一般原则上不超过1500张。 《规划》还明确,对急需加强的薄弱领域公立专科医院,如精神、儿童、妇产、传染、康复机构,床位规模应纳入各地规划统一考虑,可以按照15%的公立医院床位比例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对需求量大的专科医疗服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设立相应的专科医院。各地根据实际需求,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举办各类专科医院,如骨科、皮肤科、口腔科、心血管科、老年病科、眼科、烧伤整形科等专科医院。到2020年,江苏将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鼓励社会办医院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下一篇:胰岛移植有望让患者不再注射胰岛素 上一篇:第三届华夏医学妇产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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