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G

RSS订阅

收藏本站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读医学网 > 医药资讯 > 医学前沿资讯 >

超额收取13元床位费 医院被检方审查

发布时间:2017-05-19 09:23 类别:医学前沿资讯 标签:审查 超额 来源:未知

  近日,湖南省邵阳县检察院接到民众举报,反映邵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违规多收取住院病人床位费问题。对此,邵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赶到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经邵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调查核实:邵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多收取了住院病人出院当天的床位费,对部分四人间病房的病人按三人间的收费标准收取床位费。对此,邵阳县检察院认为邵阳县发改局在监管方面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决定对其予以审查,并发出检察建议。


 近日,湖南省邵阳县检察院接到民众举报,反映邵阳县第二人民医院违规多收取住院病人床位费问题。对此,邵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赶到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调查取证。经邵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调查核实:邵阳县第二人民医院多收取了住院病人出院当天的床位费,对部分四人间病房的病人按三人间的收费标准收取床位费。对此,邵阳县检察院认为邵阳县发改局在监管方面存在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决定对其予以审查,并发出检察建议。

 根据邵阳县物价局、邵阳县卫生局2015年4月发布的 邵价字[2015]9号 文件《关于调整邵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通知》规定:病人出、入院时间的计算方式为:一日之内不论什么时间入院,按一天计算住院天数;一日之内不论什么时间出院,当天均不计算住院天数。住院床位费价格为:四人间及以上床位费12元/日、三人间25元/日,双人间30元/日,单人间50元/日。

 邵阳县发改局在接到邵阳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后,立即成立检查组,对邵阳县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以来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详细的检查,查实该院2017年4月之前对部分住院病人多收取出院当天的床位费,住四人间病房的病人按三人间的标准收取床位费。

 邵阳县第二人民医院的违价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邵阳县发改局已责令其立即整改,并做好价格公示,对其违法所得,该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从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