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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疫苗与死亡是否相关待认定

发布时间:2014-05-16 16:29 类别:药物安全 标签:疫苗 异常 接种 乙肝疫苗 来源:财新网

12月24日,食药监管总局、卫计委召集业内专家介绍指出,要科学认识疫苗安全性问题,目前发现的婴儿死亡病例是否与注射乙肝疫苗有关,仍有待各领域专家共同判定。

近日,广东、湖南、四川先后出现婴儿接种乙肝疫苗后死亡病例。12月24日,食药监管总局、卫计委召集业内专家介绍指出,要科学认识疫苗安全性问题,目前发现的婴儿死亡病例是否与乙肝疫苗有关,仍有待各领域专家共同判定。

当日,食药总局、卫计委召开媒体通气会,通报乙肝疫苗有关问题。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中心主任医师王华庆表示,一般而言,中国疾控中心接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时,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专家组调查,由专家组诊断报告是否为异常反应。

所谓异常反应,简而言之,就是疫苗是合格的,疫苗接种的操作过程是没有问题的,但接种疫苗后出现了健康损害,这种损害即为异常反应。

王华庆介绍,接种疫苗之后,可能出现轻微的一般反应、异常反应或者偶合症等。要判定一个疾病是否和疫苗相关,需要很多专家共同判断,不能简单认定两者的关联性,应该做科学的认识。

“当然,如果是疫苗出现问题,就应认定为疫苗质量事故。如果是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问题,就应认定为接种事故。”王庆华指出。

根据规定,新生儿要在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乙肝疫苗。北京友谊医院肝病中心教授贾继东提醒,对于早产儿,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是可以接种乙肝疫苗, 中国出于安全考虑,建议婴儿发育到一定程度再接种。如果母亲是乙肝阳性,就应根据个案具体分析,评估是母亲对婴儿的传播风险大,还是注射疫苗的风险大。

贾继东表示,如果有急性疾病、严重的慢性疾病,或者是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或发热时,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复杂问题,可暂缓接种乙肝疫苗。一些神经系统疾病,如癫痫和变性疾病,应避免接种乙肝疫苗。

贾继东强调,乙肝疫苗的安全性很高。最常见的反应是在注射部位有局部疼痛,几个小时可以缓解,有的有硬结,过一段时间也会消退。真正比较严重的异常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等,发生率是十万分之一、百万分之一,甚至更少。所以,公众应该对疫苗特别是乙肝疫苗保持信心。

截至目前,广东中山、江门、深圳及梅州已出现4例接种乙肝疫苗后死亡案例,加上湖南出现的2例和四川的1例,全国接种乙肝疫苗后死亡病例已增至7例。

目前,涉事的深圳康泰所有批次乙肝疫苗已经全部控制。食药总局已派调查小组进驻深圳康泰调查,检验结果约20天后公布。

另据新华社12月24日报道,当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联合通报了深圳康泰公司乙肝疫苗在广东省分发、使用及库存情况。据通报,广东已使用4692717支康泰乙肝疫苗,共诊断接种异常反应53例。

据广东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显示,在53例接种异常反应中,绝大部分为轻症,发生严重异常反应1例,严重异常反应发生率为0.21/100万;此外,其他3例疑似死亡病例待疫苗检测和尸体解剖结果综合判定。

除了预防接种事故,疫苗不良反应包括一般反应、异常反应和偶合症等。根据2008年卫生部发布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异常反应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均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一般反应则是正常 的免疫反应,多为接种24小时内局部的红、肿、痛、热等炎症反应,有时还出现接种区附近的淋巴结肿痛,一般无需作任何处理。所谓偶合症,根据公开资料解 释,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或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情加重,有些导致死亡,比如心源性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