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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红斑狼疮孕妇成功生产一例

发布时间:2014-05-15 10:00 类别:妇产科病例 标签:妊娠 狼疮 患者 抗体 抗磷脂抗体综合征 来源:北京协和医院

【一般资料】

患者女性,35岁。

【既往史】

患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狼疮肾炎(LN)、高血压8年,外院曾予大剂量泼尼松联合环磷酰胺治疗病情好转,近1年余长期服用泼尼松(15 mg/d)。

既往流产3次,分别为孕4周余、孕34周余和孕19周余,外院行胎盘病理检查示胎盘灶性梗死。

【现病史】

本次妊娠,于孕15周+1天在我院首次就诊,自述尿中泡沫多,余无不适。血压140/100 mmHg.查尿蛋白(++),24小时尿蛋白定量1.61 g;血常规、肝肾功能、补体、抗双链DNA(dsDNA)抗体正常;抗核抗体(ANA)1:320阳性(斑点型),抗SSA抗体阳性,抗心磷脂抗体和抗β2糖蛋白I抗体阳性。

【诊断】

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狼疮肾炎、抗磷脂抗体综合征".

【治疗】

鉴于患者病情控制较差,继续妊娠风险大,建议中止妊娠,积极治疗。充分交代病情后,患者及家属仍坚持要求继续妊娠。遂调整治疗方案为:泼尼松40 mg/d共4周后缓慢减量、羟氯喹 400 mg/d、人免疫球蛋白每月1次静脉注射20 g、阿司匹林联合低分子量肝素,以及积极降压治疗。每月随诊1次,定期评估病情活动性,并同时进行定期产科随诊。患者病情稳定,监测尿蛋白 (+)~(++),胎儿发育稍迟缓。

孕28周+4天时,患者出现尿蛋白(+++),24小时尿蛋白定量>3 g,无浮肿等不适症状;补体水平下降,余化验检查大致正常。考虑狼疮肾炎病情活动,继续妊娠风险极大。与产科、儿科等协商后,于29周+1天行剖腹产,活产1男婴送入新生儿重症监护室(ICU)。

产后,患者继续阿司匹林联合低分子量肝素治疗 2周,然后长期服用阿司匹林。采用人工哺乳,加大泼尼松用量至60 mg/d共4周后逐渐减量,联合环磷酰胺静脉注射治疗。

【结果】

产后半年随访,患者无明显不适症状,24小时尿蛋白定量降至0.53 g.其子在新生儿ICU住院7周,生长发育良好。

【讨论】

由上述病例可以看出,狼疮患者妊娠过程中常面临疾病活动、流产或早产等各种风险,而为控制各种异常所需药物的甄选亦应十分谨慎。

糖皮质激素

在各种剂型的激素中,泼尼松、泼尼松龙或甲泼尼龙在胎盘内可被转化为无活性物质,仅有不到10%的活性药物进入胎儿血循环,理论上不足以产生不良反应;倍他米松和地塞米松不易被胎盘代谢,可能干扰胎儿生长和脑发育。临床研究表明,妊娠早期使用氢化可的松或泼尼松者子代唇裂发生率增加(自0.1%升至0.3%~0.4%),但总发病率很低。总体认为,糖皮质激素并不具有致畸作用。

当激素用量超过泼尼松10 mg/d时,可能增加先兆子痫、妊高症、妊娠糖尿病、感染和胎膜早破发生率。激素对胎儿宫内发育的影响仍存争议,大剂量激素可能导致新生儿白内障和肾上腺抑制,因此妊娠期间应尽可能维持最小剂量。长期使用激素的患者分娩时推荐使用应激剂量氢化可的松。

狼疮患者产科并发症发生率高

狼疮患者妊娠时高血压发生率高达25%,常导致先兆子痫、宫内发育迟滞(IUGR)等产科并发症发生率增高。部分狼疮患者合并抗磷脂抗体综合征(APS),表现为血栓、习惯性流产、宫内发育迟缓和早产。

因此,狼疮患者计划妊娠前须慎重考虑,最佳条件为:无重要脏器受累、病情稳定至少半年以上、泼尼松用量小于10 mg/d、停用各种妊娠期间禁用的免疫抑制剂半年以上、肾功能正常、尿蛋白阴性(24h尿蛋白小于0.5 g)、抗磷脂抗体转阴3个月以上。

病例来源:北京协和医院